114學年度 公告內容

主旨:

公告114學年度縣賽團體項目新增指定曲目及個人項目縣賽指定曲

內容:

一、縣賽團體項目新增指定曲目(如附件)

(一)為展現平日學生音樂學習成效,縣賽新增指定曲項目為國小團體組直笛合奏及兒童樂隊,其中直笛合奏乙、丙、丁組之指定曲公告3首,由參賽學校自行擇一首參賽,詳如實施計畫第陸項一、二分組規定。

(二)各校選擇縣賽新增曲目參賽者不得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欲代表本縣參賽,各類組團體項目指定曲目請務必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公告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題庫」中自行擇一首參賽。

二、個人項目指定曲

個人組指定曲,本府業已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所公布個人項目各類組指定曲3首中抽出,均以「第1首為縣賽指定曲」演奏;另聲樂獨唱類之指定曲由參賽者於「指定曲目」中自行擇一演唱,敬請轉知所屬學生知悉,以利先行準備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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