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 公告內容

主旨:

縣立高中以下(含嘉科實中)即日起,請派員至本府教育處各校置物櫃領回獲獎獎狀及比賽期間未領回之評語單

內容:

一.國立中正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南華大學.新港藝術高中.東石高中及協同高中獲獎獎狀.評語單由本府統一郵寄至學校轉發獲獎學生,另台商學校學生統一寄至通訊地址.

二.本府已另函文轉知各校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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